在打离婚官司期间,孩子被爸爸带回老家,母亲与孩子“失联”近半年。那么,母亲该怎么维权?争夺、躲藏孩子是“家暴”吗?这种状况能请求人身安全维护令吗?近来,广州银河法院初次就怠于实行探视职责宣布人身安全维护令,清晰确定“争夺、躲藏未成年子女”的行为归于家庭暴力,制止离婚胶葛当事人争夺、躲藏孩子。
“法官,孩子的父亲没有通过我的赞同,私自把孩子带回老家,我现已半年没见过孩子了……”
小明与丽丽成婚数年,育有一子阳阳(化名),后因爱情不好处于分家状况。小明带着阳阳在广州日子,丽丽则到深圳打拼,周末回来探望孩子。但是,跟着小两口对立的晋级,丽丽发现小明把孩子“藏”了起来,她联络不到小明,也不知道孩子的住处,更甭说探望孩子了。不只如此,小明还把家中指纹锁中丽丽的指纹删去,更改门锁暗码。丽丽报警求助后,警方屡次电话联络,小明均拒不接听。通过几番尽力仍无法接触到孩子,丽丽遂向银河法院请求人身安全维护令,要求制止小明争夺、躲藏孩子。
小明辩称,丽丽此前探望时没提早奉告,还趁家中没人强行撬锁,他为人身安全考虑,才带着阳阳搬回老家,且阳阳在两边分家期间就跟着爷爷奶奶日子。别的,他也没有对丽丽施行任何家暴行为。因而,丽丽的人身安全维护令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。
本案中,虽无清晰依据显现小明对丽丽直接施行了暴力行为,但小明自2024年5月将孩子带离后,丽丽客观上并未能实践探视到孩子。此前,丽丽因无法见到患病的孩子而撬锁,事出有因,反而能表现丽丽作为母亲想见到孩子的火急心境。在两边因离婚诉讼产生对立的状况下,丽丽无法与小明取得联络,过后小明也未尽到妥善帮忙丽丽行使探视权的职责,丽丽近半年未能见到自己的亲生骨肉,无法实行对孩子的教育和监护职责,孩子也未能体会到母爱。
由此可知,小明的行为已构成了阻碍丽丽探视权、实质性躲藏孩子的景象。阳阳脱离广州时年仅三岁,正处于特别需求母亲关爱的关键时期。这种躲藏行为,不只侵害了丽丽作为母亲对孩子依法享有的抚育、教育和维护的权力,也会对孩子形成心思损伤,严峻危害其人格权益,是家庭暴力的特别表现形式。因而,法院对丽丽提出的人身安全维护令请求依法予以支撑,制止小明争夺、躲藏孩子。
为实在确保实行的实践效果,除了人身安全维护令外,银河法院还宣布了《天法童行》的关爱未成年人提示,并初次托付了专业家长教育辅导师对两边进行家长教育辅导,协助两边正确认识和处理婚姻、家庭、亲子关系,改善教育办法,仔细实行家长职责,一起呵护孩子健康成长。
通过家长教育辅导和了解了人身安全维护令的内容后,小明表明已清楚行为性质,并许诺活跃尽力合作丽丽进行探视。丽丽也表明,为了孩子的健康发展,她和小明会友爱洽谈、理性处理,妥善处理好两边之间的离婚事宜。
今年以来,银河法院合计发送《天法童行》关爱未成年人提示120份、《家长教育职责奉告书》41份、《家长教育辅导令》38份,并初次试行托付家长教育辅导师展开少年家事胶葛家长教育辅导,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供给司法服务和保证。